终身禁足球员,能教小孩吗?

作者:网络 时间:2024年11月30日 21:02  

今年9月,国家体育总局、公安部在大连联合召开足球职业联赛“假赌黑”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

中国足协于会上宣布,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经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审定,给予金敬道等43人终身禁止在我国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活动的处罚(以下简称“终身禁足”)。

有消息显示,中国足协将于近日对外公布第二批处罚名单。但有球迷发现,第一批被公示终身禁足的球员中,有人如今已在足球青训俱乐部做起了教练,名字赫然出现在该青训俱乐部的招生信息中。

有球迷对中国新闻周刊表达了自己的困惑:“那份终身禁足令,难道是一纸空文?”

禁足球员做教练,家长犹豫了

近日,邹先生决定结束北漂生活,携妻儿返回家乡大连发展。离京前,邹先生开始留意起大连本地的足球青训俱乐部。

邹先生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因为儿子喜欢足球,在班级里担任守门员。所以在考察足球青训俱乐部时,自己对于有守门员训练资质和能力的俱乐部会格外留意。

上个月,邹先生在大连盟足球俱乐部官方短视频账号上,看到了一则训练营招生信息:“驰骋绿茵守门员训练营,教练员:张振强,国家健将运动员,入选国少国青国奥,国家集训队,山东全运会冠军,效力过大连实德、大连阿尔滨、辽宁宏运等多支职业俱乐部。”

这份招生信息让邹先生感到惊喜:“在我印象中,不少青少年足球俱乐部都是教简单的足球配合和机场技战术,鲜有俱乐部配置专门的守门员教练员,但这家俱乐部不仅有相关的配置,还配置了前国脚级别的教练员。我最开始觉着,这对儿子的训练或许有所帮助。”

随后,邹先生查阅了张振强的个人社交媒体账号,发现他已经开始带训,看上去专业性不错。而大连盟足球俱乐部的官方账号也评价张振强的教学:“把教练员的经验、见识、技术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孩子们,教会他们坚持、勇敢、竞争的意义。”

就在邹先生准备进一步接洽该俱乐部训练营时,他突然发现,张振强的名字曾出现在9月中国足协公布的第一批禁足名单中,而且还是“终身禁足”名单中的一员。

中国足协公示的关于张振强的处罚决定中明确写道:根据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原武汉长江足球俱乐部队球员张振强为谋求不正当利益,参与不正当交易、操纵足球比赛、获得非法收益,严重违背体育道德,丧失体育精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由此,邹先生进而还对大连盟俱乐部的资质产生了怀疑。于是他进一步向大连市体育局、大连市足协咨询了该俱乐部的相关资质问题。大连市足协相关工作人员经过核查后对邹先生表示,大连盟俱乐部并不是挂靠在大连市足协下的会员俱乐部。

该工作人员还对邹先生强调:“正常情况下,开足球培训(公司),在工商注册就可以招生,如果不参与大连市足协组织的各类青少年比赛的话,也可以不用在大连市足协注册。”

“足球场上,守门员本该是球队的最后一道防线,可守门员一旦失去底线,全队的努力可能就付之东流。这样的人,能教小孩吗?”邹先生犹豫了。

足协禁令,管不了

中国足协官方发布的2024版《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对“终身禁足”有着明确的解释。

其中第二十四条中,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表述如下:禁止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是指,禁止被处罚对象从事任何与足球有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比赛或其他)。

在普通人的认知看来,张振强在足球青训俱乐部开班教学,还公开发布招生信息,无论字面上,还是实际行动上,就是从事与足球有关的活动。足协发布的“禁足令”仿佛对他没有起到任何效果。

对此,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卓建文化娱乐体育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丁涛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中国足协对认定违规违纪,被司法机关认定违法的球员开出行业罚单‘终身禁足’,事实上只有在足协的管辖范围内才有约束力。同时,罚单由于不是司法判决,很难延伸到社会其他领域。”

丁涛介绍称,依据现行规定,中国足协发布的纪律要求,只能触达到会员单位,适用于中国足协自己主办的赛事、活动,最多涉及下设的会员单位主办的赛事、活动。

如果大连盟足球俱乐部挂靠在大连市足协,是大连市足协的会员单位,那么被中国足协禁足的球员毫无疑问无法在此执教。

“但如大连足协工作人员所言,大连盟足球俱乐部没有挂靠,不是大连市足协的会员单位,那么中国足协的禁令就难以触达了。该俱乐部的经营,就只受大连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管辖。市监局理论上只能接家长,也就是消费者投诉,查察该俱乐部有没有乱收费等问题,但没办法依据中国足协的禁令去执行‘禁足’。”

企查查相关信息显示:大连盟足球俱乐部全称为大连盟佳拾足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成立。占股51%的大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名叫韩伟,另一位占股49%的股东为程谋义,系1985年出生的大连籍球员,职业生涯曾长期效力于中超浙江俱乐部。据该公司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员工只有2人,国标行业归类为体育竞赛组织。

大连盟官方账号置顶的信息显示,程谋义除了是股东之外也担任教练,此外还有多名退役的大连籍球员担任合伙教练。

虽然此前张振强没有“加盟”,但大连盟俱乐部今年刚派出过队伍参加过正规青少年足球比赛。

公开报道显示,2024年9月于沈阳举办的第十届“和平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中,大连盟青训足球俱乐部以5战全胜的骄人战绩强势闯入U6(低于6岁)组决赛,最终荣获亚军。

经查询,“和平杯”的主办单位并非中国足协、辽宁省足协、沈阳市足协,其中辽宁省足协和沈阳市足协仅为协办单位。而该赛事参赛队伍数量众多,参赛主体也非常多元化。

“和平杯”官方网站的相关规章中,没有明文规定强制要求参赛的国内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要提前在当地足协注册。所以,大连盟俱乐部这类非本地足协注册球队,参加非足协体系赛事,也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禁足球员再就业,应该包容吗?

众所周知的是,中国足球运动员群体,退役后的出路相对有限。当前,开设短视频账号当博主,加入青训行业便是大部分退役球员的主要选择。

在中国足协发布首批禁足名单后,部分球迷表示,一些因违纪违法遭到禁赛、禁足的球员,是因为长期遭遇俱乐部恶意欠薪,讨薪无望的状态下,“一时糊涂”犯了错。当前,青训领域教练相对匮乏,也是多年来困扰中国足球青训的一大问题。应该再给他们一次机会,让他们发挥专业优势,在社会上凭借足球技能重新立足。

但另一部分球迷则认为,有过违规违纪,不法行为的球员如果不能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极大代价,依然能轻松地在足球领域“谋生”,这样会让中国足协的禁令“形同虚设”,公信力降低,仍不足以对足球行业从业者形成强大的警示作用。

对此,一位北京足球青训机构负责人对中国新闻周刊表达了担忧。“当前,国内举办足球比赛的主体,除了中国足协和地方足协体系,还有机关、高校、企事业单位等,影响力大小也有不同。类似‘和平杯’这样的由非足协系统主办,已经非常有地域影响力的青少年足球赛事,若被发现有禁足球员参与其中,虽然不违法不违规,但终究还是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赛事的美誉度。”

该机构负责人还介绍道,当下国内足球青训俱乐部的用工关系,对于禁足球员“合法上岗”,继续从事足球行业也没有什么障碍。

“很多足球青训俱乐部与教练员的用工关系,并非是长期雇佣的合同制关系,而是‘灵活用工’关系。俱乐部出于成本考量,普遍也不给教练员提供五险一金等长期雇佣合同中应有的保障。教练员只要人缘不错,可以挂靠在多家俱乐部转场教学。当然,教练员肯定也需要宣传下自己,出去拉拉业务,收获家长付费,获得相应的课时费薪酬,类似旅行社的‘包桌’。”

丁涛也指出,由于青训俱乐部普遍施行挂靠合伙制度,家长与俱乐部签合同,合同细节一般也不会对具体的教练人选进行约定。“不排除很多俱乐部都是直接用现金给教练发薪结算。所以,即便相关禁足球员被家长举报,俱乐部也可以和教练一起辩称,训练是公益行为,双方没有雇佣关系。”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在9月中国足协发布官网公布了《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对有关涉案人员行业处罚情况的通报》及60人的处罚决定后,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收到了13起对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处罚决定不服的纠纷解决申请,请求撤销或减轻相关处罚。

10月21日至22日,中国足协纠纷解决委员会集中开庭审理了上述13起案件。庭审中,申请人陈述了申诉的事实及理由,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于作出处罚决定的工作程序、事实根据和规则依据进行了阐述,对于被处以“终身禁足”和“禁足五年”的案件分别提交了相关人员的刑事判决书及公安机关的询问/讯问笔录作为事实证据。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由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以及最后陈述意见。

基于案件整体审理情况,合议庭一致认为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适用规则正确,应当予以维持,最终决定驳回13名申请人的纠纷解决请求。

记者:叶珠峰

(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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